個別指導學生須知

學生每次補習時必須攜帶手冊回來, 以便導師記錄每天上課之情況; 

放學回家後, 由家長查閱及簽署。

 

功課記錄 學生必須完成導師安排的功課並由家長簽署。
請假手續 學生事假或病假必須由家長親自致電本校告假,

學生因事請假、病假或缺席,堂數不得順延及補堂。

Whatsapp電話只適用於非緊急用途及不能安排請假。

繳交學費 課程10堂收費, 每8堂會派下期學費袋。 

請家長交費時必須帶回學費袋和在下期開班前繳交。

( 公眾假期不用上課, 學費不需繳交。 )

放假事項 本校根據公眾假期放假,除了星期日要上課之學生。 

當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訊號或懸掛八號風球,學校會停課。

個別指導家長須知

  1. 學生每堂上課時需帶備「VG手冊」課本、楷簿及基本文具回校。
  2. 學生每堂上課前,請盡量完成上堂老師安排的功課、及温習上堂課本。
  3. 學生每堂需準時回校上課,但不應太早或太遲,如需請假,請致電校務處

請假。學生因事請假、病假或缺席,堂數不得順延及補堂。

  1. 家長接送學生,可於學校門外等候,請勿進入課室,以免影響課室學習氣氛。
  2. 未到上課時間,學生須於學校門外排隊等候,或待職員指示,方可進入課室。
  3. 學生不可穿著拖鞋回校上課,進入課室前請關上手提電話;除非在特別情況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之下,否則本校範圍內一律嚴禁飲食。

  1. 學生每月只可換領禮物一次。
  2. 本校有權在校內拍攝或錄音作為推廣之用,在毋須得到當事人批准下,用作宣傳用途,包括網頁、宣傳單張等等,但會遵守私隱條例。
  3. 本校有權因行政理由更換任課老師,而毋須另行通知。

10 學生在課堂時間內因任何非本校人員的介入而受到財物損失、紛爭或發生事故,本校概不負責。

  1. 個別指導:乃十堂收費,課程必須在開單指定日期內完成課程,如有某一方需要請假或變動,也必須在開單指定日期內相約補堂完成課程。